松江区婚姻继承律师
-李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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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扬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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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
131012018110323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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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
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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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律师:
李扬律师
回复时间: 2025/9/15 10:04:18
我被前夫和他现任妻子发信息骚扰污蔑我是他们婚姻的小三,本人平时除了和孩子有关事项和前夫联系外,均无其他联系也无见面,有微信聊天为证,现前夫和现任妻子都说我是他们婚姻的破坏者,他们的污蔑对我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引发本人失眠,胸痛等一系列不适,本人有医院诊断确诊过的重度抑郁症。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让前夫和他现任给我口头和道歉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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